三份基礎文件的取得順序:它們的有效期會互相牽制
跨國婚姻的文件裡,有三份幾乎一定會用到: 婚姻狀況(單身)證明、無犯罪紀錄證明、健康檢查證明。
多數人把它們當成清單,一項一項打勾辦完。 問題是這三份都有時效,而且辦理時間長短差很多—— 順著辦,最常見的結果是最後一份辦好時,最早那份已經過期。
為什麼會有期限
因為它們證明的是開立當下的狀態,不是永久事實。
單身證明證明的是「開立那一天你沒有配偶」; 健康檢查證明的是「受檢那一天的健康狀況」。 時間一久,證明的意義就消失了,所以收件機關會要求時效內的版本。
三份文件的性質不一樣
婚姻狀況證明
證明目前無配偶。時效通常是三份裡最敏感的, 而且如果要在對方國家使用,還要加上認證的時間。
所以它應該最後辦,壓在接近使用日期的時候。
無犯罪紀錄證明
由警政機關核發。若要在國外使用,同樣需要認證。 辦理時間相對可預期,但認證那一段要另外抓時間。
健康檢查證明
須到指定醫院依規定項目受檢。 項目與指定醫院名單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, 不要憑舊資訊或別人的經驗去做,項目不符要重做。
部分項目需要等待報告,受檢日不等於取件日, 排時程時要把等報告的時間算進去。
正確的排法:倒著推
先確定使用日期——登記日或送件日。 然後對每一份文件,往回推算:
- 它的有效期是多久?
- 從申辦到拿到手要多久?
- 需不需要認證?認證要多久?
把「使用日 − 認證時間 − 辦理時間」算出來,就是它該開始辦的日子。
倒著排,三份文件的開始時間會不一樣,而且這是對的。 同一天去把三份都辦掉,才是最容易出問題的做法。
三個共通的坑
一、姓名拼寫不一致
護照、證明書、翻譯本上的拼法只要有一個字不同, 就可能被認定為不同人而退件。
處理原則是一律以護照上的寫法為準, 所有文件與翻譯照抄,不要讓翻譯人員自行決定。
二、版本拿錯
同一種證明可能有不同版本,不同用途要求的版本不一樣。 遞件前先問清楚收件機關要哪一種—— 拿錯要重辦,而且要從第一站開始。
三、先翻譯再認證
順序反了。譯本本身也需要依規定辦理驗證, 先翻譯再送認證,認證到的是譯本而不是原件,一樣不被接受。
可以委託代辦的部分
文件翻譯與各關卡的送件代辦是合法的行政服務, 收費對應的是實際完成的行政工作—— 翻了幾份、跑了幾個機關、代辦了哪些手續,與婚姻是否成立無關。
各文件的有效期限、應備項目與指定機構會調整, 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、內政部警政署、衛生福利部及各主管機關當時公告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