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本站

這個網站在做什麼

本站整理一件事:越南配偶與大陸配偶來台, 適用的是兩套完全不同的制度,而它們在哪些節點分岔。

越南籍配偶適用《入出國及移民法》,主管機關是內政部移民署; 大陸地區人民適用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》,那是一部獨立的特別法。 身分階段的名稱與數量、年限怎麼計算、文件怎麼被台灣承認、由哪個單位受理, 每一項都不同。

網路上絕大多數文章把兩者混在一起講。 拿其中一套的資訊去辦另一套的手續,會在最不能出錯的地方出錯—— 而且通常要到送件被退才會發現。

我們不做什麼

依《入出國及移民法》第 58 條,跨國(境)婚姻媒合:

  • 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
  • 不得為營業項目
  • 不得散布、播送或刊登廣告

違反者可處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、100 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連續處罰。

所以本站:

  • 不刊登任何個別對象的照片、姓名、年齡或其他個人資料
  • 不從事跨國婚姻媒合,不收取媒合報酬
  • 不列價目表、不寫「全程包辦」的總價
  • 不比較不同國籍女性的外貌或性格

本站比較的是制度,不是人。這是所有內容的分界線。

舊版網站已經全面改寫

本站的舊版曾經有一整區個別對象的資料頁,首頁也寫著包辦到入台的金額。 那些內容依第 58 條都不能刊登,改版時已全部移除

資料的可靠性

本站不寫具體年限與條件的數字。

理由不是資料難查,而是這兩部法律都會修正,而且頻率不低。 把某一年的規定寫死當成永久事實,對照著做的人會在最不能出錯的地方出錯。

本站寫的是制度的形狀、流程的順序、該注意的節點, 以及每一段容易出錯的地方。 涉及具體年限、條件與費用的部分,一律以 內政部移民署、內政部戶政司、大陸委員會、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及各主管機關當時公告為準。

有問題可以問

對流程、文件或制度有疑問,歡迎透過 聯絡我們留下訊息。

我們會據實回覆,但不會給任何關於結果的保證—— 面談的准駁權在主管機關,任何宣稱能保證通過的說法都應該當成警訊。

本站內容為一般性資訊整理,不構成個案的法律意見。 個別情況請洽主管機關或專業人士。

還有其他想問的?

留下訊息,我們會依你的實際狀況回覆。